青島市5名法輪功學員近日被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4至7年不等。控罪指該5名法輪功分子,暗中張貼、噴塗、郵寄法輪功非法宣傳品,有的在法輪功非法網站上散布、下載有害資訊,觸犯了國家法律,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美國紐約法輪功信息中心發言人徐侃剛對本台表示,他不清楚有關的案件,但中國憲法規定有言論自由,如果只是僅僅因為發送宣傳品,或下載和閱讀有有關文章,中國當局本身也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