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给予两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难民身份


2008.01.18

韩国行政法院周四裁决给予两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难民身份﹐律师称这是亚洲地区首宗案例。法轮功人士表示﹐韩国政府和司法机构此举﹐是对促进维护人权正义的一个进步。(李静文报道)

今年56岁的徐永龙是黑龙江哈尔滨附近阿城双丰乡的一个村长﹐他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因为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中国政府压制后﹐因为上访和坚持练功两次被关进监狱迫害。家人也不断被当地的公安和基层政府骚扰。在此情况下﹐亲友帮助他用假名办理了护照等手续﹐在2000年来到韩国。

徐永龙表示﹐来到韩国后﹐他曾经两次申请难民身份﹐但都被地方法院否决﹐这次能获得韩国首尔最高行政法院裁决获得正式难民身份﹐体现出韩国的司法独立和民主。

除了徐永龙﹐另外还有一位37岁的陶琼(音) 这次也获得难民身份。两人的律师金南俊对媒体表示﹐这次韩国给予中国籍法轮功学员难民身份是亚洲地区的第一次。美国法轮功学员代表杨森对记者表示﹐亚洲的很多国家因为受中共压力﹐虽然知道迫害的存在﹐但对法轮功的态度仍旧比较模糊。这次韩国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行动﹐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据悉﹐因为地域临近﹐有不少东北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避难来到韩国﹐这次同时申请的还有另外30名学员﹐但均遭到法院驳回﹐理由是他们不能证明自己曾受到迫害﹐也没有积极参与法轮功在韩国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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