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璇﹕被补选接任的行政长官任期是原任的馀下任期
2005.03.07
负责香港事务的国务委员唐家璇,周一接受有线电视访问时,对董建华一旦在任内辞职,继任行政长官的任期问题发表意见。他认为若发生上述情况,根据《基本法》,要在特首辞职后半年内重选,而继任的行政长官的任期是原任行政长官的馀下任期。换言之,假如董建华现在宣布辞职,补任的特首任期将为两年半。
不过,唐家璇又向记者表示,他要先查看《基本法》,才能确定特首的任期是否五年。
唐家璇是首位对香港社会最近关于董建华任期问题的争议发表评论的中央领导官员。因此,他的意见受到香港社会的注意。但他仍然拒绝评论任何与董建华可能辞职的传闻。
四十五条关注组的梁家杰大律师批评唐家璇的言论,只是为了个别当权者和既得利益者,任意曲解任期。
在上周香港传出董建华辞职后,香港社会就董建华继任人任期问题发生不同意见。与财政司曾荫权关系较好的民主派倾向五年,而亲北京的阵营,普遍认为补选特首的任期只是两年半。民主派独立议员陈伟业在周日表示,他可能就特首任期寻求司法覆核。
而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周一在电台节目上,仍坚持政府不会就董建华继任人的馀下任期寻求人大释法。但她认为,一旦行政长官出缺,香港人应如常工作,保持团结,不要在紧急时候,作出损害香港的事。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将会在本周四再度前往北京,继续参加全国政协会议。预料董建华会被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同时宣布辞去香港特首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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