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何俊仁的四名被告被判监四年零八个月


20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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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去年八月在中环一间快餐店遇袭案,四名被告周一在区域法院因串谋意图伤人罪,同被判监四年零八个月。法官形容四名被告行为卑鄙,并指背后一定有更卑劣的人策划。

何俊仁表示,满意法庭的判决,又认同法官所讲,案件背后的主谋还未绳之于法,希望警方继续调查。他对警方的工作表示赞赏,但表示主谋未落网他仍然受到威胁,日常生活和工作会小心。

其中一名被告较早前在法庭说,因不满向何俊仁议员办事处求助不获回应,联同另外三名被告袭击何俊仁,事件中他向其中两名被告共支付两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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