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在一個中國法律研討會上認為,現時中國法制雖較過往改善,但不少異見律師仍受政府打壓﹔而中國的司法獨立亦屬空談,法官裁決仍需聽從黨的決定。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在上周末出席一個由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舉行的研討會上表示,中國法制發展經歷不少波折,廿年前實施的《律師法》,對中國律師制度的改革起了很大幫助。可是,當中仍有一些法例對律師構成重大的限制,甚至,即使法例賦予律師權力與當事人會面,但是,事實上公安一句不准,律師便無法與當事人會面,所以,現時在中國做律師有“三難”。
他說:我們這個叫做三難。第一難是會見被告人,第二是約見難,第三是取證難。你要取證,要證人來作證,你要律師以致有關單位批准你才可取證,若沒有這個單位批准,你就不可以取證。所以,我們覺得這個情況下,很困難。
另外,中國法官審案時,並未能享有真正的司法獨立權,很多時仍須聽命於黨,令公義不彰。
關注組的另一名成員大律師張耀良亦透露,較早時接獲一名中國的法官的來函,對現時中國的司法制度感到沮喪及抱有不滿,當中包括法官不准“詮釋”現有憲法及自行作出判決。他表示,在接觸眾多的律師、法律學者及法官後,他們普遍對中國法制未來的前景抱有樂觀,他們亦已準備隨時進行改革。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則指,與受中國政府打壓的中國律師接觸後,坦言對前景未敢樂觀,因為有不少律師因協助一些維權人士打官司,最後,自己反成階下囚或如高志晟律師般失去真正自由。
在研討會中,亦有與會人士質疑,講者企圖向中國政府硬銷香港的司法制度,違返一國兩制精神。何俊仁及張耀良均異口同聲否認,並強調中國與香港是\x{4e24}種的司法制度,他們一直的訴求只是望中國政府改善現有的法律。何俊仁更驚訝有人信任中國的法律制度。他說﹕如果作為一個小市民,你覺得大陸的制度好,我真的覺得好驚訝。對個人來說有更加好的保障,我在香港做律師已有三十年,我不會說香港的制度是完美的,好多事我們仍在爭取及改革,但這個制度中有些好基本的水平及保證的,是可以挑戰政府,但在大陸,什麼事都可以發生,連一個底線也沒有。
不過,王友金憶述當年他與另外四名法律界和政界人士,向深圳市政府推介香港的法制後,發現現時深圳有很多法例均有香港法例的影子,再者,他個人感到中國政府正汲取香港的經驗,所以只要香港有好的法律及能以誠懇的態度向中國政府介紹,該可有所幫助。(劉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