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裁定入境處必須解釋法輪功黑名單


2005.11.04

四名台灣法輪功學員2003年來香港參加法輪功大會時被拒入境﹐他們今年九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司法覆核﹐並要求法官先行下令香港入境處先交出入境黑名單﹐及解釋將他們列入黑名單的原因。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周五書面裁定﹐基於公眾利益﹐入境處必須說明為何要將四人納入黑名單﹐以及由哪一名職員處理。入境處至今未有回應。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