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面有十一種來自大陸的鰻魚食品含“孔雀石綠”


2005.08.19

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表示,已分別從8間食店及零售店,檢驗過十四種鰻魚食品,證實其中十一種含致癌物質“孔雀石綠”,貨源全部從中國大陸進口,當局已即時沒收及銷毀這十一種產品。抽查及化驗工作仍在進行。

目前香港有九成鰻魚製品從大陸進口,活鰻魚則有百分之十五來自大陸,其餘主要來自東南亞。

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說,特區政府會與大陸當局商討,要求有關部門替出口鰻魚作“孔雀石綠”檢查。他說:內地當局弄清楚,他們的鰻魚若再輸入香港,一定要有孔雀石綠的檢查及衛生證明書,才能進口。

周一嶽又表示,計劃成立食物安全中心,加強監察進入的食品安全,並預備立法,把“孔雀石綠”列為禁藥,禁止出售任何含“孔雀石綠”的食品。他建議商販主動收回鰻魚食品,交給當局化驗。

廣東省工商聯鰻魚商會一名負責人接受香港傳媒查詢時表示,省內的養殖場在飼養鰻魚的過程中,不會加入孔雀石綠,但可能在運送時加入。他說:到香港的話,可能在運送的途中,因為汽車溫度比較高,用“孔雀石綠”的話,可以延長鰻魚的存放期。

今年七月以來,福建、江西和安徽的鰻魚製品先後被驗出含有孔雀石綠,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上周四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部門暫時停止鰻魚加工食品出口,但活鰻魚則不受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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