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考虑修改法律停止政府赔偿非法劳工的工伤死伤


2005.05.10

香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树?,周二表示,有可能修订法例,非法劳工因工伤亡,将不能要求政府赔偿。

叶树?周二向香港传媒表示,较早前法庭运用酌情权,在一宗非法劳工因工死亡的索偿案中,要求运用雇员补偿援助基金向其家属作出补偿。他认为法庭的判决,与政府打击非法劳工的政策有矛盾,在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意见后,考虑修例使非法劳工无法向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索偿。(他说﹕这次个案是法庭行驶酌情权,认为黑工亦有追讨赔偿权,这与我们打击黑工的政策有矛盾。我们觉得不应鼓励黑工在香港工作。我们会尽快谘询劳顾会,我们倾向修改法例,令黑工无法得到赔偿。)

叶树?又表示,政府现时正谘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有可能就有关裁决作出上诉。

在零二年,一名持双程证的非法在港工作的工人,在九龙石硖尾进行拆墙工程时死亡。由于雇主建筑公司破产,工人家属无法获得赔偿。工人的家属入禀区域法院,要求政府根据《雇员补偿援助条例》作出赔偿。政府在今年初,批出九十四万港币的赔偿金。

在香港,雇主购买劳工保险时,需要同时缴纳相等于保金百分之六点三的雇员补偿援助基金征费。而现时《雇员补偿援助条例》,并无明文列明,非法劳工不符合申请资格。在有关案例发生后,目前负责管理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的机构,已经收到五宗同类型的索偿个案,其中一宗索偿金额甚至超过一百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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