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主派議員考慮就董建華繼任人的任期入稟法院
2005.03.14
中國國務院周六宣布接納董建華的辭職申請,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正式開始署理行政長官。
而在董建華繼任人的任期上,港府改變立場。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根據內地的習慣,凡官職出缺,其繼任人都只是完成餘下任期。因此港府將會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定明繼任特首的任期。梁愛詩說﹕這些國家機關的任期都是五年,在任期中如果職位出缺,補任的任期都是原任的餘下部分,內地專家認為,人大通過基本法時,都是按同一原則,理解第四十六條中有關規定,不用特別用條文闡述。
但泛民主派議員反對港府先行修訂選舉法,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的李卓人認為,如果《基本法》確實有不清楚的地方,則應該先修訂《基本法》。他說﹕如果政府想無訴訟的話,應該修訂《基本法》把《基本法》沒說清楚的東西講清楚,包括立法會三分二、行政長官和人大一同修訂《基本法》,大家得到共識去做。)
而泛民主派廿四名議員,在周一聯署公開信,反對港府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又要求港府應修改《基本法》,但四五行動的梁國雄並沒有參加聯署信件。
雖然泛民主派大部分議員反對就行政長官任期進行司法覆核,以免招致人大釋法。但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不排除進行司法覆核。他又表示,就算他不入稟法院,相信亦會有別人入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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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