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主派议员考虑就董建华继任人的任期入禀法院
2005.03.14
中国国务院周六宣布接纳董建华的辞职申请,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正式开始署理行政长官。
而在董建华继任人的任期上,港府改变立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表示,根据内地的习惯,凡官职出缺,其继任人都只是完成馀下任期。因此港府将会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定明继任特首的任期。梁爱诗说﹕这些国家机关的任期都是五年,在任期中如果职位出缺,补任的任期都是原任的馀下部分,内地专家认为,人大通过基本法时,都是按同一原则,理解第四十六条中有关规定,不用特别用条文阐述。
但泛民主派议员反对港府先行修订选举法,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的李卓人认为,如果《基本法》确实有不清楚的地方,则应该先修订《基本法》。他说﹕如果政府想无诉讼的话,应该修订《基本法》把《基本法》没说清楚的东西讲清楚,包括立法会三分二、行政长官和人大一同修订《基本法》,大家得到共识去做。)
而泛民主派廿四名议员,在周一联署公开信,反对港府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又要求港府应修改《基本法》,但四五行动的梁国雄并没有参加联署信件。
虽然泛民主派大部分议员反对就行政长官任期进行司法覆核,以免招致人大释法。但立法会议员陈伟业表示,不排除进行司法覆核。他又表示,就算他不入禀法院,相信亦会有别人入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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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