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法輪功成員入稟法院要求港府賠償

15名香港及瑞士籍法輪功成員,周二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律政司及警務處非法禁錮,並要求香港政府賠償。

15名原訴人於02年3月,連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香港中聯辦外靜坐示威,抗議中國取締法輪功。警方指抗議人士涉嫌阻街,在武力清場及將被捕人士帶返警署期間,雙方先後兩次發生衝突。16人其後被控阻街、阻差辦公及襲警等7項控罪,成為香港首次有法輪功成員因示威遭警方起訴。

16人其後分別獲法庭撤銷控罪或上訴得直。終審法院判案時指警方當日的拘捕行動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