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議案延長退休高級官員任職私營機構的過渡期限
2005.02.03
香港立法會本周三辯論,退休高級公務員,在退休後受聘於私營機構必須獲得政府批准的過渡期限,應否延長,以避免造成利益衝突。
提出原動議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應就前房屋署副署長鍾麗幗,在退休後半年,就獲准任職涉及地產發展的私營機構一事,向公眾道歉。
不過,民建聯議員譚耀宗則提出修訂,刪除要求王永平道歉的字句,並把張文光建議把“過冷河期”延長至兩年,改為最少一年。
所謂“過冷河期”,即是高級公務員在退休後如要任職私營機構,必須獲得政府批准的過渡限期。目前執行的過渡限期為半年。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政府已開始檢討現行政策,並考慮規定退休公務員在申請任職私營機構時,必須呈交退休前三年的工作範疇。而在申請獲批後,若申請者的工作性質改變,亦必須知會政府。
張文光的議案雖然得到過半數議員支持,但在分組點票制度下被否決。而譚耀宗的議案,則獲得兩組議員過半數支持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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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