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建议成立政府主导的传媒自律委员会
2004.12.10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针对本地传媒被指侵犯私隐的问题,经过长达五年研究,周四召开记者会发表研究报告书,指出报业及新闻行业目前所采取的自律措施,未能有效保障市民个人私隐,免受印刷媒体的无理侵犯,建议成立自律委员会。除了接受对报章及杂志刊物侵犯私隐的投诉外,又可主动作出调查,对证实侵犯私隐的报章或杂志,作出劝喻、警告或公开谴责;甚至要求有关传媒作出更正,否则将投诉交由法庭裁决。委员会的成员由业界,退休法官及公众人士代表组成。研究报告书将提交民政事务局跟进。
不过,有关建议随即惹来社会各界人士炮轰,认为这是政府意图进一步操控传媒的做法,同时又剥削公众知情权,破坏新闻自由。
香港记者协会与香港报业公会都表态反对成立自律委员会。记协认为有关建议既无必要,又会损害言论及新闻自由。记协又担心自律委员会让政府有操控传媒的机会。香港报业评议会主席陈坤耀指出,自律委员会由政府主导,会予人政府有意规管新闻界之嫌。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则认为,以目前政治气候来看,任何涉及新闻自由的组织或法例,都会令人担心。
而法改会私隐小组成员陈文敏表示,业界的回响是预期之内的反应。他强调,成立自律委员会目的是加强监察机制,成员袛包括业界及社会人士代表,政府亦不会参与,加上委员会的权力有限,相信不会因此而影响新闻自由。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回应说,会仔细研究法改会建议成立传媒自律委员会,处理报刊无理侵犯私隐的投诉,并会持开放态度听取意见,强调政府会维护新闻自由及保障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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