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委員會建議香港電台脫離政府
2006.09.28
由香港特區政府成立的獨立“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其屬下一個小組周三建議日後香港電台要脫離政府,由獨立的董事局監管,董事局由11至15人組成,包括行政總裁、一名員工代表及多名經提名委員會篩選、由特首委任的專業知識人士組成,現任行政、立法會議成員,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均不得加入董事局。
董事局負責制定策略和政策綱領,行政總裁同時亦擔任總編輯,作出獨立編輯決定,並負責機構的日常運作。
此外﹐機構的首三年經費將由政府撥款,其後鼓勵機構從其他途徑如接受贊助、出售節目等增加收入,但不准賣廣告,以減少政府資助﹔但在首10年內,撥款不會低於原來的八成。
香港電台助理廣播處長戴健文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歡迎脫離政府的建議,認為這有利港台未來的發展,及提供更佳的公營廣播服務。不過,戴健文表示,港台內部對有關董事局的組成,提名方法和財政來源的建議仍有不同意見,港台會進一步研究細節,希望在下月底前向委員會呈交港台的正式立場書。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也表示,對董事局成員由特首委任有所保留,她認為,董事局的組成可由專業界別經選舉產生﹐將有更多的獨立和代表性。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單仲楷表示﹐公共廣播服務脫離政府是大勢所趨﹐至於有關香港電台的管治架構﹐仍有討論的空間﹐相信需要一段時間研究﹐才可以訂立明確的法律基礎。(潘加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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