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報》辦公室發生爆炸案
2005.11.07
今天下午二時許,在香港《明報》位於柴灣的編輯部辦公室,總編輯張健波的女秘書收到一束鮮花以及一個包裹,女秘書打開包裹時突然爆炸,女秘書及現場另一名職員受輕傷。警方在包裹裡發現一封勒索《明報》三千萬港元的匿名恐嚇信。這封信是寫給《明報》姓金、張氏夫婦、總副編輯及社長,信的內容指《明報》在十月中的一些報導有問題,要求《明報》在三天內捐出三千萬港元給香港公益金,否則所有後果及員工之安全由明報負責人承擔。
這宗爆炸案已由香港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現時警方懷疑一名五十多歲男子,與此案有關,暫時未拘捕任何人。
《明報》事後發表聲明,?責放炸彈的行為,總編輯張健波表示,事發時他並不在辦公室,亦未知十月那一篇報導,引發這次爆炸事件,他需要去翻查過往紀錄。他認為這件事,明顯對新聞行業構成威脅,他說﹕不過,無論我們在報導時,得罪了什麼人,只要我們是本著做新聞的原則,就算出了事,亦不會因此退縮。
一名《明報》員工向本台粵語組記者表示,沒有因這宗爆炸案而擔心安全問題,照舊如常工作。但礙於管理層方面的壓力,不方便接受訪問。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事件後亦發表了公開講話,表示一定會追查到底﹐不容許這類事件發生。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亦表示,不會容許有人有暴力手段威脅香港的新聞自由。
而新聞行政人員協助,以及香港記者協會,都譴責這次恐嚇這次暴力事件。記協副主席譚志強表示,這次暴力事件,難免令記者進行採訪工作時有所擔憂,他擔心日後會有同類事件發生。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亦指今次事件,並非針對單一報館,而是對新聞自由的威脅。他又指,這件事涉及爆炸品,他要求特區政府嚴厲打擊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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