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议员曾健成发起民间电台
2005.10.06
东区区议员曾健成发起的民间电台,周四前往政府影视处,要求当局拨出FM频道,让民间电台进行试播,但被政府拒绝。
曾健成周四下午向当局提出的申请,要求当局容许仍然申请正式声音广播牌照的民间电台,以FM波段,每周进行两小时试播。但影视处的官员,随即指法例并无容许试播,立即拒绝受理有关申请。
曾健成周四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批评当局,未有详细征询律政司的意见,拒绝他们的申请做法是草率。他表明不理会当局反对,由下周开始按原定计划试播。
他说﹕我觉得广管局的回应太草率,因为过往五十多年来,香港只有两间公司申请过电台牌照,条例无试播,不代表不可以试播,我认为他们未谘询过律政司意见,就不批有关申请是过于草率。
曾健成又向本台粤语组记者透露,他对周一于铜锣湾区进行的局部试播效果感到满意。不过,他又指,如果政府不正式批准进行试播,他们很难购置更多的器材,进行更大规模的全港性试播。
民间电台曾于周一晚上,未经政府批准下,利用FM 102.8兆赫的频段,于铜锣湾购物区一带试播,并邀请黄毓民、林旭华等人担任嘉宾。事后,香港其中一间商营电台新城电台,向电讯管理局投诉有人干扰广播。根据香港《电讯条例》,任何人未经政府批准进行电台广播,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以及要入狱五年。使用未领牌的广播发射设备,最高亦会被罚款五万元。
于黄毓民今年七月被商台解雇后,公众对言论自由有所疑虑,并要求政府设立公众频道,或让公众申请电台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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