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臺工會向人權委員會提交意見書


2006.03.16

工會主席麥麗貞對本台表示﹐香港電臺工會決定﹐在本月二十至二十一號召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時﹐向委員會提交意見書﹐希望能確保香港電臺的言論及新聞自由。

意見書提出四點要求﹐要求政府立法確保香港電臺自由﹐強化其成為開放平臺的角色﹐希望能脫離政府以爭取與政府更大的距離﹐最後要求政府能提交關於檢討後對港臺的報告。

對於有外界質疑為何香港電台工會到聯會國旁聽的動機﹐麥麗貞對本台表示﹐基本法有規定﹐港人有表達言論的自由。

民間關注公共廣播服務機構政策小組召集人王紹爾﹐對于香港電臺會向人權組織提交意見感到驚訝和不滿﹐並對工會的做法有質疑﹐他認為要求立法和脫離政府去保障言論自由是不合邏輯。

香港電臺製作人工會﹐在二月底至三月初訪問近三百名員工﹐有四成半人同意香港電臺脫離政府架構﹐三成二人不同意﹐另外﹐有七成三表示﹐香港電臺的編輯近年受到主要來自特區政府親中人士與中央政府的打壓﹐有六成人同意由政府撥款﹐成立公共管理機構﹐並有必要立法去確保香港電臺公營廣播機構的角色。

但王紹爾表示﹐如果香港電臺獨立于政府﹐香港政府就不應該再撥出公款資助其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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