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兩成印尼藉家庭傭工被僱主嚴重剝削
2007.08.20
香港近十一萬印尼藉家庭傭工中,超過兩成被僱主嚴重剝削。雖然僱傭條例規定, 海外家庭傭工每月最低工資是三千四百八十元。但調查發現,有外傭指他們的工資只有二千多元。
現時法例規定,所有海外家庭傭工,每月都需要簽收薪金通知書,但調查發現,部分通知書上所寫的工資數目並非他們實際收取的工資。超過兩成印傭的實際收入比法例規定的最低工資平均少約一千多元。有印傭表示僱主除了剋扣工資外,更受到不合理的對待: “放假要八點回家。到八時二十五分回家,僱主即刻解僱我。”
調查亦指出超過五成的印傭每天平均工作十三至十六小時;甚至,近一成半受訪者每天平均工作十八小時。負責是次調查的香港印尼外移工人聯盟表示,根據調查顯示,只有少於百份之一的受訪者每天平均工作八小時或以下。他們希望政府能盡快立法通過外傭每天工作八小時的規定。
另一名印傭Claire表示初來香港工作時,中介公司收取二萬四千元的中介費。最初工作的半年,所有的薪金都需要邀交中介費。現時她每月的薪金只有一千九百元,但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她感到非常無奈﹕“中介中心冇講有最低工資,僱主只給我一千八百元。一個月只給我兩日假期。”
亞洲移民中心發言人何美儀稱現時除印傭外,大部份的外傭都會遇到剋扣工資、中介費過高、工作時間過長及休息日不足等問題。她指出法例規定外傭應定期享有休息日,但外傭間中仍需要在假日為僱主工作,而部份的僱主並沒有為他們作出補假。她認為社會大眾忽略外傭受到僱主不合理對待的情況﹕“其實因為香港法例好多時要起訴僱主,僱員只少要等半年時間。其間因法例規定僱員唔可以找其他工作,所以這就是對外傭不指證僱主的原因。”
何美儀希望社會大眾應多關注外傭被無理剝削的問題,而政府亦應加強監管檢控違法的僱主﹕“我們希望政府可以起訴更多僱主,因為判刑和罰款都能成為阻嚇作用,阻嚇他們鋌而走險。”
一九九零年,調查顯示超過九成的印傭受到僱主不同形式的剝削,近年外傭被剝削的情況有改善,被揭發的事例有下降趨勢。勞工署的數字題示,零七年一月至六月有二十四名外傭僱主涉及剋扣工資,違反僱傭條例。其中一名僱主被罰款四萬五千元。(林建宇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