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香港﹕一国两制十周年


20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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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回归十周年前,多个学术机构都分别发表所做的民意调查。调查结果都显示,香港人比较十年前,更加信任中央政府,以及对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有信心。但亦有市民、学者和议员认为过去十年高度自治受到挑战。李建军报导。

根据香港大学民意计划,所发布的最新民调结果显示,香港有六成二市民认为「一国两制」成功实施。这项数字,可以反映香港人对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普遍持正面观感。

但在回归十周年前的数天,有几百名有子女在大陆的香港人,在立法会外的遮打花园集会,就八年前人大常委会首次释法,使他们在大陆出生的子女,无法按照一九九九年一月廿九日终审法院的判决,享受香港永久居留权而作出抗议。

其中一位参与集会的家长林先生,就对本台记者表示,人大常委因居港权而释法,已经是中央政府,强硬地干预香港特区的自治。他认为居港权问题,本来不是中央政府应该插手的事。

他说﹕什么叫香港基本法,这就是在香港实施的基本法,而不是中国其他地方的基本法。而居港权,是我们香港自己的问题,这又不是中国的事。为何人大要释法,插一手先?

但令林先生最不满,不单是在法律上,人大常委藉释法插一手。他甚至不满,作为中央政府驻港代表中联办,有时候连他们争取居港权,都要用尽各种办法干涉,侵犯了他们的表达意见权利。他说﹕我们每次集会,都是依照香港的法例,取得政府的批准。为何我们每一次集会前,中联办的官员,都会想尽办法,去阻止我们搞集会,争取我们子女的居港权。

在人大常委释法后,才开始投身政治,并在二零零零年港岛区补选参与立法会的大律师公会前会长,现任公民党党鞭余若薇接受本台访问时指,虽然回归后,香港法院仍然受到尊重,判决大致上受到香港市民的接纳。但人大常委的释法,已经破坏香港市民,对香港法治的良好形象。但她指,令她最大感叹的,是人大常委十年来的三次释法,其中有两次都与政治有关。她指实际上,中央政府后来的释法,包括了封杀零七零八普选的那次释法,以及改变曾荫权任期的释法,都是中央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去干预香港本身的自治。

余若薇说﹕有时候,法治同政治难免有冲突。不过过去十年是,中央政府运用了法律手段去干预政治。像封杀零七零八双普选,以及给曾荫权试用期的那两次释法,都是政治性的释法。大家对高度自治的看法,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要破坏就很容易,但要建立其实很难。

她认为,未来香港在高度自治上最大的挑战,其实始终来自政治。如果政治情况没有改变,她都指无法担保,日后再度释法。而她忧虑,香港人对这类释法事件惯以为常时,就会有温水煮蛙的效应。

虽然为子女争取居港权家长、部分法律界人士,以至人权团体,都对过去十年,中央政府在落实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上有负面的看法。但亲北京的法律界人士,就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本身是执业的大律师,长期担任工联会法律顾问的劳工界立法会议员邝志坚认为,中国和香港在法制观念上并不相同,两者之间有冲突和矛盾是在所难免的。例如在香港的传统法制,立法机构并无法律的解释权,但在中国,人大常委是具备立法解释权。

不过,他始终觉得,中央政府在过去十年,其实已经很放手让前特首董建华,以及继任人曾荫权去管治香港,并未有插手太多。他认为市民实际的不满,并非中央政府去干预香港法制,而是董建华的政绩太差,市民借例如人大释法等事件,来发泄他们对政府的各种不满。邝志坚说﹕过去十年的冲突,真正源头并非真的中央与特区之间的法制冲突,而是董建华做得太差,在金融风暴、沙士等问题,都做得很令人不满。所以香港人借机去表达对政府的不满,你看,自曾荫权上台以来。民众已经少了很多怨气,并无再埋怨中央干预香港事务。

他认为,由法制观点来看,高度自治仍然在香港成功落实了。而未来十年,高度自治是否被认为成功落实,仍然要看政治形势。

长期研究中国法律,亦都曾在中国担任法官的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就指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是全世界过往未曾实施过的制度,中央和香港之间的自治界线如何确立,仍然需要时间摸索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王友金指中央政府在释法问题上,与香港有冲突,除了因为中央本身对香港自治权重视不够,另一方面,人大常委释法机制本身,在中国内地应用的时候,都是相当混乱。一旦这套制度搬来香港,就会加深了香港人对中国法制的抗拒,对香港的高度自治投下变数。他说﹕人大常委释法本身,其实在内地实施的时候都是相当混乱。一旦这套未成熟的制度搬来香港,就会令香港人好抗拒。所以在实施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上,我们仍然很漫长的路要走。

他认为,除了人大常委释法,香港人在考虑香港高度自治落实时,亦要看中港两地司法管辖权一旦冲突时,中港双方如何调和,以及中港司法互助如何得到落实。他认为这些问题,同样会影响香港高度自治的落实情况,随著中港之间交往日益频繁,更加不容忽视。

在过往对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政策有不少批评的香港人权监察的总干事罗沃启认为,虽然经过过去十年的三次人大常委释法,但香港法院仍然利用《基本法》赋予的违宪审查权,以及法例解释权,去防止行政机关一些有违宪,侵权之嫌的法律得以实施。

罗沃启指,由过往人大常委释法,到近日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的言论,他认为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建基于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容忍。这是一把悬在香港人头上的刀,不知什么时候才会下去。未来香港尚剩下多少自治权,仍然有待观察。他说﹕由吴邦国的言论,到过往人大常委的释法,大家都看到,其实我们所享有的所谓高度自治,只是建基于中央政府的容忍,这是很虚浮的一种自治权力。这是我们头上的一把刀,不知什么时候会下来。未来我们的自治权力到底如何,我们是拭目以待。

在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已经完成了五分一的时候,在馀下五分四的时间,香港的高度自治到底有什么变化。而政治与法治的冲突,日后又怎样解决,而中港之间的司法互助又如何推展,相信这会是关注香港高度自治的人,在未来四十年仍然会继续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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