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及多家新聞機構同意賠償李文和160萬美元


2006.06.05

曾被懷疑從事間諜工作的美籍華裔科學家李文和控告美國政府及多家新聞機構侵犯其隱私權一案﹐日前分別達成庭外和解。美國政府和五家新聞媒體同意賠償李文和共一百六十萬美元。

美國能源部和司法部將支付李文和近90萬美元的“訴訟費用及相關稅款”﹐換得李文和不再提出訴訟。但兩大部門都不承認它們侵犯了李文和的隱私權﹐他們決定通過賠償和解﹐只是為了不再被官司纏身﹐並稱,這不是傷害補償,僅是律師費。

另外涉案的五家新聞機構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和美國廣播公司亦同意賠償李文和75萬美元﹐以免在法庭時記者要交待“新聞來源”﹐這開啟了美國主流媒體因“保護新聞來源”而向受害人高額賠償的先例。五大媒體發表聯合聲明強調說,有關李文和案報道的准確性沒有問題。

美國有線新聞網(CNN)是唯一一家未能與李文和達成和解協議的主流媒體﹐美國有線新聞網發表聲明說﹐他們不知道向李文和賠償的做法是否合適,所以他們不同意這樣和解。

李文和在和解後發表聲明指出﹐希望政府官員和新聞記者明白在履行職責時,必須對其行動負責及重視公民隱私權。

來自台灣的李文和原本任職美國洛薩拉摩斯國家實驗室,後來被當局控告間諜罪,審理期間曾經被單獨囚禁九個月,一直到2000年在承認一項不當處理電腦資料的輕罪名後獲得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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