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比婭的兒子被判刑7年
2006.11.27
新華社報道,新疆人民法院週一判處流亡美國的維吾爾族女商人熱比婭的兒子阿里木偷稅罪成立,入獄7年,並罰款50萬元。另一名兒子卡哈爾偷稅罪亦成立,但免予刑事處罰﹐罰款10萬元。而阿里木所開設的公司“烏魯木齊市熱比婭大廈商貿有關公司”亦因犯偷稅罪,罰款700多萬元。
案情透露,1993年至1996年期間,該公司隱瞞收入及少報收入等共計四千多萬,未向稅務機關納稅申報,偷逃地稅共二百五十多萬。而阿里木則於2002年至2004年間的不動產及租貨應稅收入應共180多萬,偷逃地稅達20萬。
但熱比婭一直表示﹐中國當局是為了報復她從事維吾爾族人權活動,所以逮捕和冤枉她的兒子。偷稅的罪名與她的兒子沒有關係,因為公司在99年以前全權由她負責,與她兒子無關。而在1999年之後﹐公司是在公安的監督下進行買賣,根本沒有機會逃稅漏稅。
美國維吾爾族人權組織的代表瑞格(Amy Reger)對本臺粵語組表示,這是中國政府對熱比婭當選為美國維吾爾族協會主席的報復,之前中國政府就曾威脅說,如果熱比婭當選會對她的家人實施報復,現在果然兌現了。
熱比婭是一名商人,1999年被中國當局以提供國家機密罪被判刑8年,去年3月獲保外就醫﹐到美國定居並從事維吾爾族人權活動。今年5月﹐她獲選為美國維吾爾族協會主席。翌日﹐她的9名家人﹐包括她的3名兒子在新疆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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