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生集体逃狱事件
2005.06.17
上海市闵行看守所的值班人员向本台粤语组证实,一批犯人于本周四晚上越柙逃走。他说,这批犯人被处治安拘留。但至于还有多少名犯人在逃,以及犯人背景等问题,他表示一概不清楚。他说:是昨天晚上。他们是治安拘留。记者问:有多少逃离的犯人找到了?他说:我不知道。记者问:他们是犯同一个案件吗?他说:昨天不是我值班,我不知道。
本台曾致电上海市公安局查询,一名隶属治安总队的公安人员表示,无可奉告。他还反问记者何解要查询这件事。他说:无可奉告。记者问:他们是犯甚么罪?他说:你了解这个干甚么?记者说:我们当然关心这种情况。他说:我们新闻发布有同一规定的。记者问:以前有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他说:我不知道。
上海市公安局于本周五上午发表声明,呼吁在逃的犯人自首。声明说,二十二名囚犯本周四偷取守卫的锁匙,伏击守卫后逃脱。其中三人已寻回,其馀十九人仍然在逃。
治安拘留主要针对犯了轻微治安罪行的人,例如违反交通规则、妨碍执法、轻微伤人等。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可自行裁决对涉案人事执行治安拘留,拘留期最长为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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