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庭裁定在網上散布種族言論者觸犯煽動叛亂罪
2005.10.07
新加坡法庭週五裁定﹐兩名華裔男子因在網上散布有關針對馬來種族的言論﹐觸犯煽動叛亂罪﹐其中一人被判入獄一個月﹐另一人被判入獄一日﹐並罰款五千元坡幣。
這是自新加坡立國40年以來首次成功引用煽動叛亂條例﹐而該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三年或罰款五千元坡幣。
兩名被判有罪的男子分別是27歲及25歲。案情透露﹐其中一人是在動物保護中心工作﹐他在一個愛狗人士的網站論壇上表示藐視回教徒﹐而另一男子則在其網上日誌上褻?回教聖地麥加。
法官指新加坡的年青人應該明白﹐通過任何媒體發布不負責任的種族及宗教言論都可能會引起社會混亂。
新加坡有四百萬人口﹐其中八成是華人﹐其餘還有馬來人﹐大部分馬來人是回教徒。
新加坡是全球上網率最高的國家﹐但在監控傳媒的法律亦相當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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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