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庭裁定在网上散布种族言论者触犯煽动叛乱罪
2005.10.07
新加坡法庭周五裁定﹐两名华裔男子因在网上散布有关针对马来种族的言论﹐触犯煽动叛乱罪﹐其中一人被判入狱一个月﹐另一人被判入狱一日﹐并罚款五千元坡币。
这是自新加坡立国40年以来首次成功引用煽动叛乱条例﹐而该罪的最高刑罚是入狱三年或罚款五千元坡币。
两名被判有罪的男子分别是27岁及25岁。案情透露﹐其中一人是在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他在一个爱狗人士的网站论坛上表示藐视回教徒﹐而另一男子则在其网上日志上亵?回教圣地麦加。
法官指新加坡的年青人应该明白﹐通过任何媒体发布不负责任的种族及宗教言论都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
新加坡有四百万人口﹐其中八成是华人﹐其馀还有马来人﹐大部分马来人是回教徒。
新加坡是全球上网率最高的国家﹐但在监控传媒的法律亦相当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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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