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APEC主辦國不應差別對待會員國
2005.11.16
總統陳水扁週三對作表他參加亞太經合會領袖代表林信義表示﹐參加亞太經合會非正式領袖會議,是所有會員國權利義務﹐主辦國南韓如有任何差別待遇,應即時反應、嚴正抗議﹐必須捍衛台灣國格。
陳水扁說,過去三年,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代表他出席亞太經合會非正式經濟領袖會議,在確保台灣國家尊嚴及利益的前提下,都順利參加亞太經合會各項會議,也提出台灣的主張和倡議。
陳水扁指,他今年仍然無法參加,所以指派前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代表他與會。而大家都知道,亞太經合會是屬於包括台灣在內所有會員國的,並不是屬於中國一個國家,中國無權決定台灣能否參加,也無權否決台灣領導人所指派的代表。
陳水扁說:“近幾個月來,中國策動拉攏國內在野黨的統戰伎倆,對照此次全面封殺台灣參與亞太經合會的強硬舉動,在在凸顯北京只准台灣前進中國、不准走向國際的兩手策略,政府應進行全面國際宣傳,以正國際視聽。”
陳水扁認為,參加亞太經合會會議,特別是參加亞太經合會非正式經濟領袖會議,是所有廿一個會員國的權利及義務,台灣領袖代表自不應受到打壓、排擠、歧視或者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陳水扁強調,主辦國如有任何差別待遇,領袖代表、代表團、外交部及工作同仁應即時反應,嚴正抗議,並據理力爭,絕不受辱,捍衛台灣的國格。
陳水扁表示,正因為大陸處處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台灣更應該把握每一個參與國際組織與國際事務的機會,表現台灣作為國際秩序忠誠維護者,以及亞太地區和平與繁榮促進者的堅定立場。
©
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