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務機要費貪污案被傳喚官員拒絕出庭
2007.01.19
台灣國務機要費貪污案週五再度開庭﹐總統夫人吳淑珍請假﹐而被傳喚的政府官員則拒絕出庭﹐法官當庭罰款每人三萬元新台幣﹐並限時公布機密外交資料。
總統陳水扁太太吳淑珍,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案週五第五次開庭。為了釐清吳淑珍涉嫌貪污的國務機要費,是否如陳水扁所講,是用於機密外交,地方法院特別傳喚包括:總統府祕書長陳唐山等五名官員。
不過,除了吳淑珍繼續請病假之外,五名總統府官員亦拒絕出庭,引起審判長蔡守訓不滿,當庭裁示,五名官員因無正當理由不出庭,判每人罰款三萬元新台幣。
公訴檢察官林達亦表示,所有應該出庭的人都沒有來,審判將會受到影響。林達說:“他們都不出庭的話,我們當然希望法院能採取一些果敢、果斷或者比較強勢的處分,不然案子走到現在,還要怎樣走下去呢?”
吳淑珍的辯護律師顧立雄,在庭上指出,國務機要費涉及國家機密,應該依照憲法,停審本案。
審判長蔡守訓立即回應說,他上次已經裁示,本案不是國家機密,如果律師再有類似的發言,將以蔑視法院的罪名處理。
這番談話,引起顧立雄不滿。顧立雄說:“做律師二十幾年來,我也是第一次聽說有這種預先警告式的說法。”
公訴檢察官張熙懷,更進一步要求批准搜索總統府,但被審判長駁回。
審判長蔡守訓裁示,總統府必須在二十二號前回覆,提交機密外交的相關証明,否則法院將在二十三號,公開陳水扁之前接受訊問時,提到的所謂機密外交內容。(自由亞洲電台鍾廣政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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