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運人士沈彤在台灣被控妨害他人家庭


20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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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民運人士沈彤被人控告妨害家庭的案件週四在台北地檢署開庭審理。這宗涉嫌破壞家庭案件,是從一張沈彤和一名有夫之婦的賴姓女子沒有穿衣服一起浸溫泉的照片開始。賴姓女子的丈夫彭姓男子認為,妻子和沈彤行為親密,有通姦的嫌疑,因此控告沈彤破壞家庭。

台北地檢署今天召開偵查庭,彭姓男子在父親的陪同下出庭應訊,彭姓男子的父親對賴姓女子逃避不敢出庭,表示不能接受。彭姓男子的父親說:“怎麼會有這麼荒唐的事,因為妳既然喜歡對方(沈彤)的話,就跟他(沈彤)走就好了,為什麼還要跟我們結婚,這很讓人匪夷所思。”

彭姓男子的父親表示,賴姓女子犯了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希望沈彤和賴姓女子能夠拿出誠意面對問題。

檢察官表示,下次將會傳沈彤及彭姓男子的前妻,彼此對質,釐清真相。

這宗複雜的三角關係,要從2001年講起,當年賴姓女子和沈彤交往,不過沈彤已經結婚,因此賴小姐在2003年和彭先生結婚,但賴姓女子和沈彤始終沒有分手。

據彭先生表示,當他和賴姓女子去美國渡蜜月時,沈彤也跟去,並且直接從酒店把賴姓女子帶走。回台後,沈彤又提出和彭姓男子一起做賴姓女子的丈夫,不甘戴綠帽的彭先生一度想不開自殺。

後來彭先生發現一張沈彤和他太太沒穿衣服,一起浸溫泉的照片後,決定控告沈彤,用司法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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