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TVBS因拍摄并播放通缉犯恐吓录像被处罚200万
2007.03.30
在台湾﹐针对TVBS电视台拍摄并播放虚假恐吓录影带﹐传播委员会除了处罚该台两百万新台币﹐并下令要撤换该台总经理。这是台湾首次对电视台作出巨额罚款。
台湾TVBS电视台,日前播放一卷通缉犯持枪恐吓,要杀死一名黑社会份子的录影带,被警方发现是电视台摄影记者拍摄后,行政院通讯传播委员会,上昼传唤该台三名高级主管调查。
传播委员会在下昼开会,决定处罚TVBS两百万新台币。传播委员会发主人石世豪说,这次事件,突出电视台运作出现问题,责任绝对不是第一线的记者,而是整个新闻台的运作和管理出现问题。石世豪指,委员会要求电视台,必须要撤换该台的总经理李涛。
石世豪说,TVBS新闻部有明确规定不准采访通缉犯,亦规定采访罪犯前先报警,但是调查发现,该台从上到下,无人遵守任何规定。石世豪指,既然所有规定形同虚设,就应该由兼任主播的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负责。他说,委员会亦规定,TVBS的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以后不准担任主播职务。
而在传播委员会作出处罚后,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亦传讯TVBS五名高级主管,派出五位检署官,讯问是那一个层级人员,指使记者去拍摄恐吓录影带。(自由亚洲电台锺广政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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