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調查江丙坤與大陸簽訂10點共識是否違法
2005.04.06
據台灣媒體報導﹐一名台灣法律官員週三表示﹐有關政府正就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日前赴大陸訪問期間私自與對岸簽約一事作出徹查。
有關官員表示﹐他們目前正在研究江丙坤是否觸犯了相關法律。因為日前總統陳水扁召集了府院黨高層召開會議﹐討論中國“反分裂法”通過後的兩岸新形勢﹐作出“政黨未獲授權私與對岸進行約定將依法處理”等7點決議﹐其中一點清楚列明﹐有關兩岸事務,涉及國家主權、政府公權力行使部分﹐任何政黨、團體、個人均無權代表台灣人民,取代政府公權力。兩岸交流,應遵守現行法律規定﹐未經允許或經授權,私與外國政府、對岸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者﹐相關單位應依法處理。
因此根據台灣最高法院一名檢察官表示﹐江丙坤一旦被定罪﹐最高懲處可被判終身監禁。
雖然將面對高檢署已經以涉嫌外患罪分案調查﹐但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仍坦然以對。江丙坤表示﹐他訪問大陸的出發點是為了兩岸和平及台灣經濟繁榮﹐也瞭解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他相信不會違反法律規定。
另外有報導說﹐國民黨週三卻就事件作出回應﹐批評陳水扁政府是自我封鎖﹐並表示不怕政府的“依法調查”。國民黨主席連戰當日是在國民黨中常會上以台灣俚語諷刺說“這是什麼東西”。連戰批評陳水扁政府處理兩岸關係是“鴕鳥政策”。連戰說﹐一個民主政黨派團出訪﹐卻有人“作威作福”提出幾點決定要來“依法處理”﹐他希望有關政府不要當井底蛙﹐把自己封閉起來作威作福。 而對於江丙坤在中國所達成的10項共識﹐連戰強調﹐其中部分共識將經由立法院黨團推動﹐依法建立制度予以落實。他又稱﹐立法院共識就是國家共識﹐政府也要跟著國家共識來走﹐不是少數人發出語帶威脅的言論就可以嚇阻得了。
事實上﹐國民黨召開週三中常會專門聽取江丙坤報告大陸之行﹐而對於扁政府要“依法處理”﹐江丙坤表示﹐政府有權調查,他願意配合﹐也相信民眾自有是非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