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罷免總統陳水扁案排立法院入議程


2006.11.07

台灣立法院週二通過將第三次罷免總統陳水扁案排入議程,陳水扁繼續辯稱自己沒有貪污,民進黨立委則要求陳水扁請假,專心打官司和平息爭議。

在國親立委擁有人數優勢的情況下,週二下午,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通過將第三次罷免總統陳水扁案排入議程,並暫定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投票。

總統陳水扁則借由接見居住海外的僑胞時,再度重申自己清白,沒有貪污。陳水扁說:今天只因為政治的因素,再加上相關經費使用科目與核銷制度的不完備,而把總統用於推動機密外交工作的公務支出,直接與貪污劃上等號,實在是不公平。所有的經費全部用在公務,絕對沒有任何一塊錢進到私人的口袋,本人確信歷史一定會還給我公道,也深信司法一定會還我清白,希望大家要尊重司法,一切靜待法院公正的審判。

雖然陳水扁強調自己清白,但是不少民進黨立委仍然希望民進黨開放立委投票支持罷免,使罷免案能夠進入全民公投程序,由人民決定陳水扁的去留。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表示,民進黨週三將舉行中央評議委員會,討論對罷免案的態度。林濁水說:罷免與否的問題,民進黨支持支持,一直是關鍵,要到明天民進黨召開中執會之後,才會定案。主張開放罷免投票的民進黨立委,跟不讚成都有,不過以明天來說,不通過的機會比較大。理由就是說,明天的中執會裡面,立法委員祗是一部份,並不是所有立法委員都是中執委,中執委員可以比較傾開反對開放罷免。

包括林濁水和部份民進黨立委就建議,既然民進黨不支持罷免,應該要求陳水扁暫時請假,專心打官司,降低台灣的政治衝突。(鍾廣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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