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選舉官司民進黨市長陳菊勝訴
2007.11.16
在台灣﹐高雄市長選舉當選無效官司宣判﹐法官以騙人不觸犯選舉法為理由﹐宣判民進黨市長陳菊勝訴﹐國民黨對判決感遺憾及難以理解。
去年舉行的高雄市選舉,民進黨候選人陳菊陣營在選前一晚舉行記者會,指國民黨候選人黃俊英買票。最後雖然陳菊贏得選舉,但黃俊英就提出選舉無效和當選無效的官司。
高等法院下下午就這兩件官司做終審宣判,結果都是陳菊贏勝訴。負責本案庭長翁慶珍說,法律規定,候選人如果用暴力或威脅,影響選民,就會構成當選無效。 翁慶珍指,雖然陳菊陣營在選前開記者會誹謗人,但是沒有使用暴力威脅選民,所以不符合當選無效條件。
翁慶珍還說,相信社會和輿論可能不服,所以建議大家去立新法,明定騙是犯法的,他就會依照新法律來判決。
雖然警方派出了三千多名警員戒備,防上發生暴亂,但是在宣判後,國民黨黨部祗有百幾名支持者出現。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黨主席吳伯雄陪同黃俊英舉行記者會。
黃俊英說,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和不可思意,他相信高雄市民亦無法接受。
馬英九指,既然法官說陳菊誹謗,但是沒有勇氣判當選無效,沒有勇氣做司法最後防線,使人感到失望。對於傳媒詢問,馬英九會不會擔心自己涉嫌貪污首長特別費案件,同樣被政治干預,最後被判有罪?馬英九就很低調的回應說,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亦對司法公正有期待。
高雄市副市長邱太三說,很高興今次判決使高雄市恢復平靜。邱太三指,社會上可能有些人會覺得不舒服,市政府可以幫他們就心理輔導。(自由亞洲電台鍾廣政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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