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貪污案定於四月二日開庭
2007.03.13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貪污特別費案四月二日開庭﹐馬英九強調自己清白並且會準時出庭進行辯護。他指台南市長許添財同樣涉案未被起訴﹐突顯司法制度有問題。
台北地方法院宣布,將在四月三日,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嫌貪污首長特別費案件,第一次開庭審理。馬英九知道這個消息後,仍然重新自己是清白的。
馬英九說:我自己對自己的清白很有信心,因為我從事公務以來,奉公守法、清廉自持,在特別費的領用跟核銷,都是按照政府的相關規定在做,所以對被起訴我是感覺到非常不公平,所以我會全力來維護自己的清白。
馬英九指,台南市長許添財也是涉嫌貪污特別費被調查,但台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是全台灣公務員共同的習慣,而沒有起訴,所以他覺得自己被起訴是不公平的。馬英九說:我想,檢察機關他們意見不同,南北歧見非常之大,這代表特別費這個制度,跟他領用核銷的程序,確實是有非常大的爭議,我想這個事實是很清楚。
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會就相關措施進行檢討,務必做到檢察機關辦案的標準一致。不過,承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檢察官陳瑞仁指,馬英九案和許添財案,內容並不相同,許添財並無將特別費匯入自己戶口的貪污事實,而馬英九的犯罪証據就十分明確。(自由亞洲電台鍾廣政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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