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嫌貪污案二度開庭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嫌貪污案二度開庭﹐國民黨動員兩百多支持者前往法院助陣。馬英九在庭上向法官宣讀聲明証明清白﹐辯護律師則指檢察官突擊偵查行為違法。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嫌貪污首長特別費案,上晝九點半,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第二次程序庭。

十八名國民黨立法委員,動員了兩百幾名支持者,在法院外高呼馬英九加油的口號,幫馬英九助陣。庭訊歷時兩個幾鐘頭,馬英九離開法院時表示,他在庭上,向法官宣讀一份聲明,指他自己過去幾十年,奉公守法,每年都有慈善捐款。馬英九說,過去八年,他共捐出六千八百萬新台幣,是被指貪污金額的四倍。馬英九表示,依照各台灣傳媒所做的調查,他的清廉度是全台灣第一。

馬英九對法官說,他對於這次檢察官在調查過程中,許多有利的証據都無採納,並且以貪污罪起訴,馬英九說,感到對他清白的人格造成最大的傷害。

在庭訊開始後,馬英九就提出,檢察官的採取突擊偵查行為,誤導他作出對自己不利的口供。馬英九說,當初檢察官是通知他去做証人,所以事先並無準備,亦無帶律師。馬英九指,他到庭後檢察官候寬人才告知列為被告,並且馬英隔離訊問。

馬英九的辯護律師,認為第一次偵訊的口供不合法定程序,要求法官裁決不得作為呈堂証供。法官在聽取被告律師陳述後,宣布五月八日再度開庭。(自由亞洲電台鍾廣政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