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軍官莊柏欣因向大陸洩漏軍事機密被判無期徒刑
2005.08.10
台灣國防部周三表示﹐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少校軍官莊柏欣﹐因向中國大陸洩漏軍事機密,已被台灣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以及剝奪權利終身。
莊柏欣案在今年五月爆發﹐是台灣近年來間諜案中對涉案人員最重的判決案件。今年五月﹐台灣調查局正在調查一宗偽造信用卡集團的案件時,無意中發現在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服役的莊柏欣,自去年四月開始,陸續將台灣電展室電偵截獲訊息以及相關破譯資料﹐透過單位同事黃耀中﹐以及偽卡集團首腦蘇東宏等人﹐轉交給中國,牟取私利。
因此相關單位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於同月逮捕了涉案的17人﹐鑒于案件涉及台灣國防部人士﹐因此國防部長李傑以及國安局和國安會等亦對此案高度關切,亦因為此軍事法院在審理本案時亦從重量刑﹐以借此對政府內部不肖人士作出阻嚇效用。
不過據台灣媒體報導﹐台灣當局對這次案件高度重視﹐以及有意對涉案人員加以重判是因為莊柏欣所洩漏給中國的資料中﹐包括了台灣導彈項目的數據,雖然台灣國防部以對這予以否認,並表示那些不是重要的戰略性資料。
台灣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於周二就莊柏欣洩漏軍事機密案宣讀判詞時表示﹐莊柏欣身為國軍幹部,將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的秘密文書、電磁紀錄交給敵人,已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廿條第二項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等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國軍戰力,本應依法最重可以判處死刑,不過法官認為,被告於偵審期間對罪行交代甚為清楚,自白時十分合作,頗有悔意,因此才依法減輕其刑為無期徒刑及剝奪權利終身。
據悉﹐莊柏欣畢業於台灣陸軍官校,之後進入國防部軍事情報學校情研班,派往軍事情報局任駐泰國情報官、電訊發展室上尉電戰官,而在今年五月被捕時,則任少校特種電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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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