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權民主發展中心發行《西藏犯人》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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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權民主發展中心週五在日內瓦舉行第四次人權會議﹐並發表《西藏犯人》一書﹐指稱已知西藏有116名政治犯因行使基本的宗教和信仰自由而被判刑﹐其中51人被判刑超過10年。

《西藏犯人》一書記載了西藏人因為行使基本的人權、表達自由與宗教信仰,承受著嚴苛的後果。由於中國政府不容許獨立的組織探訪監獄、勞改中心、拘留所,根本不可能確實掌握有多少西藏人。

據人權中心所知,目前西藏有116名政治犯,其中51人被判超過10年。所有政治犯中,和尚與尼姑共佔了80人,即69%的政治犯是僧侶,西藏實際的政治犯會是更多。

人權中心的副主任兼研究員江木當年曾是西藏自治區監獄的犯人之一。週五江木對自由亞洲電台粵語組說,他於20年前在西藏鎮壓中被補,判刑5年,1998年穿越喜瑪拉雅山,偷渡到印度。他說﹕“我出生在拉薩,1987年在拉薩示威遊行的時候有參與了,然後中國軍警將我判了5年,在1994年從西藏自治區監獄釋放出來,但是中國繼續給我嚴加措施,管制,經常審訊,這樣一個情況下,我脫離故鄉,跑到印度來。”

《西藏犯人》指,西藏監獄的情況,被中國視為國家機密,通傳監獄的狀況,會被視為通敵及刺探國家機密,同樣會被關進監獄。而監獄內虐待經常發生,1987年起,已經知到有88名西藏良心犯在酷刑及不人道對待下致死。

2005年初起,曲水監獄開始運作,大部份的政治犯被移送到此,由於曲水監獄距離拉薩市大約120公里外,隔離了訪客,也加大了監獄對犯人的控制。

聯合國酷刑調查小組2005年11月27日到訪,就收到犯人投訴,指曲水監獄的情況比西藏第一監獄更為惡劣。

流亡海外的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呼籲今年同時兼任歐洲聯盟和八大工業國高峰會輪值主席的德國女總理主動提出西藏問題。另外,今年3月10日是西藏人民抗暴週年紀念日,德國斯圖加、波茨坦等超過750個地方政府在市政廳前升起西藏的雪山獅子旗,公開聲援西藏自治。(何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