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華人陳文英“間諜案”被撤銷
2005.01.07
據西方通訊社報導﹐美國洛杉磯法院周四以政府"起訴失當"為由﹐撤消了對美籍華人陳文英不當取得國家機密一案的起訴。法院發出的這份撤消令長達12頁﹐當中分為案情背景﹐與陳文英有過親密關係的聯邦調查局前中國科主管詹姆斯﹒史密斯的認罪協議﹐檢方對於認罪協議解釋的信件﹐檢方對此案操作不當的法律依據以及撤消陳文英一案的法律依據以及結論等部份。
報導指﹐發出此撤消令的洛杉磯聯邦法官庫帕在審判書中稱﹐證據充分表明﹐美國政府與聯邦情報員史密斯曾經達成了某種協議﹐以保證史密斯不接受陳文英或其律師的訪談﹐因此庫柏從這結論出﹐美國政府在此案中有故意不法行為﹐剝奪了被告陳文英與一位對其至關重要的證人接觸的權利﹐所以法院以政府"起訴失當"為由撤消了對陳文英不當取得國家機密一案的起訴。
對於法院的這項判決﹐陳文英的辯護律師萊文和萬德維德均表示歡迎。他們在發出的一份聲明中稱﹐陳文英的惡夢結束了﹐法庭的判決再次表明真理和正義不僅僅是陳辭濫調。
但代表美國政府的聯邦檢察官楊黃金玉則表示對裁決結果感到非常失望﹐並稱將考慮上訴。黃金玉又否認在此案中檢方沒有處理不當情況﹐也沒有禁止史密斯與陳文英的辯護律師談話。
陳文英被捕時是美國"洛杉磯-廣州友好協會"會長﹐是洛杉磯華僑界中以及中國駐洛杉磯總領館的"大紅人"。陳文英是於2003年5月8日被美國法院對其作出五項起訴﹐當中包括的兩項是複製與國防有關的機密文件﹐並有理由認為是用于傷害美國或讓外國政府受益。另外三項罪名則是為經授權擁有涉及到國防的文件。
此外﹐此案中另一關鍵人物聯邦調查局前中國科主管詹姆斯史密斯﹐他曾擔任過陳文英的主管近兩年﹐他于去年五月曾向美國法庭承認﹐隱瞞了與陳文英的親密關係﹐並同意與控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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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