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陈文英“间谍案”被撤销
2005.01.07
据西方通讯社报导﹐美国洛杉矶法院周四以政府"起诉失当"为由﹐撤消了对美籍华人陈文英不当取得国家机密一案的起诉。法院发出的这份撤消令长达12页﹐当中分为案情背景﹐与陈文英有过亲密关系的联邦调查局前中国科主管詹姆斯﹒史密斯的认罪协议﹐检方对于认罪协议解释的信件﹐检方对此案操作不当的法律依据以及撤消陈文英一案的法律依据以及结论等部份。
报导指﹐发出此撤消令的洛杉矶联邦法官库帕在审判书中称﹐证据充分表明﹐美国政府与联邦情报员史密斯曾经达成了某种协议﹐以保证史密斯不接受陈文英或其律师的访谈﹐因此库柏从这结论出﹐美国政府在此案中有故意不法行为﹐剥夺了被告陈文英与一位对其至关重要的证人接触的权利﹐所以法院以政府"起诉失当"为由撤消了对陈文英不当取得国家机密一案的起诉。
对于法院的这项判决﹐陈文英的辩护律师莱文和万德维德均表示欢迎。他们在发出的一份声明中称﹐陈文英的恶梦结束了﹐法庭的判决再次表明真理和正义不仅仅是陈辞滥调。
但代表美国政府的联邦检察官杨黄金玉则表示对裁决结果感到非常失望﹐并称将考虑上诉。黄金玉又否认在此案中检方没有处理不当情况﹐也没有禁止史密斯与陈文英的辩护律师谈话。
陈文英被捕时是美国"洛杉矶-广州友好协会"会长﹐是洛杉矶华侨界中以及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的"大红人"。陈文英是于2003年5月8日被美国法院对其作出五项起诉﹐当中包括的两项是复制与国防有关的机密文件﹐并有理由认为是用于伤害美国或让外国政府受益。另外三项罪名则是为经授权拥有涉及到国防的文件。
此外﹐此案中另一关键人物联邦调查局前中国科主管詹姆斯史密斯﹐他曾担任过陈文英的主管近两年﹐他于去年五月曾向美国法庭承认﹐隐瞒了与陈文英的亲密关系﹐并同意与控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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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