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協助中國非法購買軍火被定罪

本週一﹐美國邁阿密聯邦法院判處台灣商人慕可舜企圖協助中國政府非法購買軍火武器罪名成立﹐處以6年半監禁﹐並罰款一百萬美元。

現年58歲的慕可舜是美國國防工業承包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在台灣分公司的顧問和業務代表﹐起訴書說﹐2004年初慕可舜與另一名法國人開始試圖為北京購買軍用飛機引擎和巡航導彈﹐先是購買了70架黑鷹式直升飛機引擎﹐後來又決定集中設法購買F-16戰鬥機的引擎。

去年8月﹐慕可舜在邁阿密會晤由美國移民局的特工人員假扮買家的臥底時﹐出示了中國方面的文件﹐顯示中方意圖獲得巡航導彈和AIM-120式導彈﹐同時出示了一張面值390萬美元的瑞士銀行支票。慕可舜在去年11月被捕﹐今年2月以“違反美國武器出口法”﹐間諜罪﹐洗錢﹐行賄等罪名被起訴。

中國外交部在2月否認非法購買美國武器﹐而參與非法購買武器另一名法國人則仍然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