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中國公民趙燕的美國警官被判無罪


2005.09.09

中國公民趙燕去年在美國旅遊期間被執法人員毆打一案,周四在紐約州水牛城審結。法庭裁定被控侵犯人權的國土安全部邊防人員羅德斯的罪名不成立,羅德斯獲當庭釋放。

法庭宣判後,羅德斯由聯邦執法人員護送離開法庭。他其後對記者說:相信自己是清白的,判決後可以重過正常生活。辯方律師聲稱,羅德斯曾經接到死亡恐嚇。但羅德斯指出,他仍會在家門外懸掛美國國旗,而他也會重返崗位,繼續擔任他做了17年的邊防檢查工作。

而趙燕的代表律師李根對裁決表示不滿,認為這是陪審團偏信被告律師以反恐執法嚴格為由渲染的結果。李根說,羅德斯被判無罪,只是刑事訴訟部分,對趙燕1000萬美元的民事訴訟賠償影響不大。

趙燕去年七月到美國旅遊期間,到尼亞加拉大瀑布遊覽,遭到國土安全部邊防人員羅德斯截查及毆打,身體多處受傷,身心受創。羅德斯說,懷疑趙燕同毒販有聯繫。

這一宗事件受到中國傳媒的廣泛報道,並引發了一場外交風波。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和中國外交部長李肇星曾經在通電話時討論過這一事件﹐美國國務院還發表聲明對事件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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