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的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观点)
发行量上百万份的《南方都市报》被海内外称誉为大陆媒体监督的旗帜。2003年《南方都市报》做了两件大事:一件是率先报道非典疫情;一件是最早报道孙志钢在收容遣送中遭到毒打致死惨案。这两件事情影响广泛,意义重大。前者对防治非典功不可漠,后者则终结了收容遣送的恶化,一时中国的媒体似乎也具有了社会监督的功能。但是最近《南方都市报》的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以贪污罪和行贿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与此同时,《南方都市报》的主编程益中也被以类似罪名正式逮捕。
这些判刑、逮捕的消息传出,全世界一片哗然。因为这些判刑、逮捕之中,充斥着司法不公和政治迫害的阴影。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勇和广州律师王波是喻华峰的法律辩护人。他们认为喻华峰被指控的两项罪名均不成立。许志勇说喻华峰被检方指控私分58万元,以及向《南方都市报》调研员李民英行贿97万元,均是《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所做的财务决定。尤其所谓的私分58万元,根本就是依照报社的规定提取的奖金,没有一丝一毫违法违规。《南方都市报》的员工也上书报业集团高层,高度称赞喻华峰的人品对团队的作用和对事业的贡献。而远在北京的一些媒体的新闻工作者,近日起草了一份《关于<;南方都市报>;问题的呼吁书》,指出《南方都市报》正副主编涉嫌贪污犯罪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和矛盾,无法自圆其说,并呼吁中国国家最高权利机关、最高司法机关依法监督此案。
上述诸多反应,全因为这是一起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案件,是要以司法起诉喻华峰为突破口,揪出喻华峰背后的所谓黑手,达到整肃《南方都市报》的目的。广东省主要负责人华华就指示说,对《南方都市报》要一查到底,查出问题为止。另一负责人德江则说,《南方都市报》不能光监督别人,自己也要接受监督。实质上在这些话语背后的真实原因,不过是《南方都市报》不听他们的话,将非典和孙志钢这类新闻自作主张报道了。
《南方都市报》负责人遭到如此政治迫害,向人们清楚不过地展示了一个事实,就是中国要实现新闻自由,前面还有艰难漫长的路。首先中国是个高度集权的专制国家,而任何专制政权的权利都是不准挑战的。毛泽东就曾经为控制新闻辩护说,全中国50多万个大队,一个大队一条坏消息,不出两个月中国政府就会垮掉的。可见允不允许新闻自由,专制统治者将之视为生死问题。其次,政府官员的威严不容冒犯。虽然每个新闻报道不会都被视为关系政权生死,有些时候专制政权也需要一点真实报道,但是仍然会遇到压制打击的报复。非典和孙志钢事件就是典型事例。中国政府对这两个事情的报道,并没有上纲上线,视为危害国家安全,而且还及时地进行了适当的处理。但是广东省地方官员却将此视为对他们的冒犯,不进行打击迫害不足以维护他们的尊严。
习惯沿袭也不是轻易能够改变的。一种思维习惯、语言习惯、报道习惯一旦形成,沿袭下来,自有它的惯性和生命力。新的思维、语言和报道形式也必然会受到已有习惯的压制、抵制。中国要真正拥有新闻自由,只有经过艰难漫长的跋涉,突破了上述重重难关才可能。在突破这些难关的过程中,每一点滴的新闻自由都会付出形式大小不一的《南方都市报》这类的代价。而中国真正的新闻自由的确立,就是由这些代价一砖一瓦砌垒起来的。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