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所有的评论只代表评论员们个人的立场。) 几年前,,国内外的媒体上已经在揭露鄱阳湖的滥捕酷渔。 位於江西省北部的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泊,面积582万亩,跨一地三市十二县,烟波浩淼,吞吐长江,繁衍着120多种鱼类。然而,在长期滥捕酷渔的破坏下,这个看起来“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巨大鱼库已告枯竭。1996年,有关部门进行资源调查,以往盛产的鲥鱼居然一条也没有找到。 滥捕酷渔与资源枯竭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鱼越少,手段越酷烈。鄱阳湖时兴的捕鱼方式有二,一曰定置网,一曰电网船。定置网古已有之,但今人将其威力发挥到极致,不仅下贴湖底上出水面,且网眼奇小,竟可如“蚊帐”,大有誓将鱼子虾孙一网打尽之气概。据江西省渔政管理局官员估算,整个鄱阳湖区里密密麻麻的定置网,其总长度相当於从中国极北端的漠河到南中国海的中沙群岛,即跨越近40个纬度。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创造了一大人类奇观。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电网船,其威力极具灭绝性。电网电耙所到之处,鱼虾龟鳖螺蚌难逃一死,即使侥幸存活,也已失去生殖能力。江西省鱼政官员指证,湖区目前的电网船“没有一万条,也有几千条”,威力最大的,能发出25千瓦的电力,足够一座小村庄用电。 1996年,农业部、公安部就联合发布了《关於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但执法行动遭到激烈抵制。在鄱阳湖区,鱼政官员“常常被渔民打得抱头鼠蹿,为了自保早已无暇他顾。” 最近,新的消息传来,鄱阳湖的滥捕酷渔不仅屡禁不止,竟继而扩展到长江全流域;手段越来越酷烈,电网船功率越来越大。长江流域渔获量约占中国淡水渔业之60%,事关大局。今年十月,政府当局动员了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七省二直辖市的渔政和公安部门,展开了全流域性的联合严打行动,短期内共查处非法捕鱼案件1000多起,逮捕处分1300多人。可以预料的是,这只可收一时之效,风头一过,其气焰势将更为炽烈。用搞“运动”的方式是解决不了主要属於经济范畴的问题的。 为什么说滥捕酷渔主要是一个经济问题?因为它首先与所有权模糊密切相关。以鄱阳湖为例,湖区被地方豪强“渔霸”所瓜分,他们在乡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下,用插红旗的方式划分势力范围,越界者必遭饱打。据北京的一家报纸揭露,鄱阳湖五股港水域,便是由余干县康山乡政府和都昌县棠荫村村委会联合霸占。他们使用数十条电网船,以每500米安排三对电网船的阵势,实施往返地毯式电击。把鱼打得一条不剩後,便封港数日,待新的鱼群游来,再实施地毯式电击。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春天发大水无法作业为止。――从表面上看,这种插红旗划分地盘的方式与美国西部开拓时期相当近似,但根本性的不同之处在於,美国西部垦荒者划分的是所有权,其中已包括使用权;而鄱阳湖划分的是使用权,所有权仍然由“国家与集体”拥有。这种“两权分离”,“公有私营”的产权制度,必然导致破坏性经营。既然在中国承包湖面已成为普遍事实,民众自然认为鄱阳湖也不应例外。不管是合法承包还是非法霸占,从资源保护角度来看,都将诱发程度不同的短期行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鄱阳湖的局面并非完全失控,无法无天。从有严密的作业规划和实行定期封港上看,应该是一种乡村自治。如果人民拥有普遍的结社权和选举权,这种乡村自治自然会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逐步扩大,最终形成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和相关契约。河流湖泊切割为私人占有从技术上难以做到,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同一”的基本原则在这里“失灵”。只要真正产权在民,人民总会以自己的智慧建立起符合长远利益的秩序,禁绝竭泽而渔式的自我掠夺。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对於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的绝大多数人类,这早已成为事实。那时的执法者,将具有人民所授予的真正的权威,再不会像今日这样,被民众“打得抱头鼠蹿”。(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郑义作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