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姑娘袁燕,面貌清秀文静性格温和坚韧。她从乡下到长春卫星城德惠市,办起生意红火的服装裁剪店。1993年,23岁的袁燕正在经人介绍男友,憧憬着爱情家庭的美好未来。但是6月28日晚11点,一个拦路强奸的歹徒,将她的生活砸得粉碎。歹徒王胜军向袁燕炫耀,父亲是德惠市公安局长,并威胁说:敢报案,就杀了你。更不幸的是,后来医生诊断,这次罪恶强奸已使袁燕怀孕。怀孕的噩耗使袁燕决定不再沉默,要将毁掉自己名声和爱情的歹徒绳之以法。但是在德惠市公安局,袁燕却被王胜军之父拦下,并要袁燕到王家去谈。王胜军当教师的母亲竟然质问袁燕:"你晚上11点上街干啥?"公安局长一家的主意是袁燕必须堕胎,愿意为此付给袁燕200块钱。袁燕知道堕胎就丢失了证据,所以不管如何威胁辱骂,断然拒绝接受200块钱去堕胎。因为袁燕要保留胎儿作证,强奸犯王胜军追着她毒打,威胁道:把孩子拿掉,不然我剁了你杀了你,让你分尸。王胜军曾手持尖刀追杀袁燕,将袁燕的左眉角刺了一个大口子。王家则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散布袁燕作风不好,王胜军是清白的,在社会上制造舆论和压力。袁燕和母亲一起找王家讨说法,竟然被王胜军的母亲指着鼻子骂:"你们乡下土坷垃,被人强奸了还以耻为荣,真是无赖。"为了欺骗袁燕开脱王胜军,王胜军父母也曾许诺袁燕转为城市户口,负责安排工作。德惠市政府部门则官官相护,对公安局长之子的罪行百般包庇,对受害人袁燕压制羞辱打击。袁燕向当地警察报案,警察居然说此案构不成强奸罪,要袁燕与王家内部协商解决。袁燕胸挂诉状,跪在各级政府门前,但不是碰壁,就是不理不彩踢皮球,甚至遭到领导官员百般羞辱咒骂。由于公安局长的权势和影响,袁燕遭到各种刁难迫害,甚至没人敢租房子给她住。袁燕的父母最终也开始劝说:认命吧,咱们斗不过人家,硬把孩子生下来,受罪的还是自己。但袁燕发誓拼死也要告倒王胜军,要看到横行霸道的王家流泪,要生下孩子来保存证据。从93年到98年,袁燕天天奔波投诉,失去了工作,没有钱没有吃穿,与生下的苦儿过着近乎乞讨的日子,甚至三九寒冬流落街头。袁燕多年来找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大、市委、市政府各级权力机构。为了得到重视和受理案件,袁燕自学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直到1998年长春市检察院才受理了这起强奸案,并经医院鉴定王胜军有控制和责任能力,苦儿的遗传基因证实属于王胜军的后代,法院才将王胜军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这时,投诉5年的袁燕,贫病交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贫血症、风湿病、胆结石,20多岁的姑娘外貌象40多岁。为了打这场官司,袁燕已经负债十万元,这是她终身也难还清的债务。但是王胜军仅仅关押14个月,就由公安局长的父亲活动保外就医,在德惠市繁华地带成了生意兴隆的饭店老板。袁燕得知毁掉她一生的罪犯,转眼就逍遥法外春风得意时,精神终于崩溃了,5岁大发育不良的苦儿,彻底成了无依无靠的弃儿。这件强奸案的案情简单清楚,但控告起诉无比繁复艰难,才造成受害人更大的灾难后果,毁灭了袁燕并遗留苦难于苦儿。所以这不仅是惨不忍睹的人间悲剧,而且在人权和法律上,更有必须重视和总结的警示意义。正是由于中国民众人权毫无保障,中国法制形同虚设,才造成袁燕遭逢强奸的不幸后,得不到人权法制保护而滑向灭顶之灾造成袁燕悲惨后果的因素,至少有以下几种:中国没有新闻出版自由,社会被遮掩包裹在黑暗中,是大大小小袁燕个案泛滥的重要原因。新闻出版自由有如阳光照射社会,罪恶难以遁形而有杀伤拘束作用。新闻出版自由也是汇集强大舆论和正义呼声的源头,促发社会惩恶扬善的压力和动能。中国剥夺新闻出版的自由,也就剥夺了这些社会功能。中国官员官官相护。官官相护是中国政治中的丑恶现象,在袁燕一案中更是丑恶得令人发冷。一个素不相识者被人拦路强奸,派出所的官员竟然说不构成强奸,要袁燕与王家内部协商解决。袁燕胸挂诉状怀抱苦儿跪地哭诉,从政府高官那里得到的却是劈头盖脸的臭骂羞辱。奔波四年多竟然找不到受理的司法部门。。公民控告申诉的权利没有保障,中国宪法和法律虽然规定有这一权利,但并没有制定具体实施的条款。因而社会现实生活中,民众的控告申诉权利能否兑现,完全取决于政治形式是否需要,以及能否遇到青天大老爷。官员渎职大多不受追究,很少承担法律责任。袁燕控告惨遭王胜军强奸,政府当局和司法部门如果置之不理,就是严重的渎职罪行。袁燕四年多进行了无数次投诉,但她的案件审理时却没有官员因为渎职受罚。对渎职不加追究,官员自然不会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