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所有的评论只代表评论员们个人的立场。)法轮功残害了1400多条人命--这是中共当局向国际国内宣传解释,为什么要定法轮功为邪教时,每谈必提同时也是最主要的论据。中共当局构织法轮功为邪教,没有这1400多条人命作说词,就更加空无一物谎谬滑稽。但是,只要一分析,就可以发现,中共当局确认法轮功残害人命,是违背常识法理的。因为对于法轮功残害人命的认定,中共当局既是原告,又是法官,还兼任了侦破和勘验工作,法轮功却连说句话的权利都没有。这种对罪行的认定方式,没有丝毫公正客观可言,仅能体会出中共当局何其强蛮霸道。毫无疑问,法轮功有否残害人命,作为原告的中共当局最无权确认。那麽谁有权确认法轮功有否残害人命?唯有医学科学。医学运用科学手段,证实修炼法轮功这种气功,会造成人那些生理反映和变化,而这些反映变化伤害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并且对1400多个指控的个案,逐一勘验核实是否属于修炼法轮功造成的死亡。只有医学证实这些死亡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功,人们才有权利指控法轮功有害健康和生命,否则对法轮功不是指控而是诬蔑诽谤。一个政权没有医学的证实,就强行确认并实施暴力镇压,是卑鄙野蛮的人权侵犯。与中共当局的说法完全相反的,是数千万法轮功修炼者的说法,他们说法轮功有益健康并治疗疾病。有大量认为修炼法轮功治好了自己顽症的人,以亲身感受和病愈的事实,对法轮功有益健康和生命加以确认。在医学科学无法证实修炼法轮功,对人的健康和生命有益还是有害之前,我们应该相信法轮功与中共谁的说法?如果依照严格的法律的科学的定义,不论是法轮功修炼者还是中国当局,其说法都是不能视为绝对的正确,尤其不能允许政权依此说法对民众采取镇压。倘若相信不相信只属于可不可以修炼的层面,人们当然应该相信修炼并认为有益自己的实践者,而不能相信中国当局根据统治需要进行的指控。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说法和迫害,使人想起人类史上蒙昧阴暗的过去。世界各国都曾经有过,将干旱、水灾、瘟疫和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明原因或政治诬陷,指称是某些教徒或有巫术人的罪孽。许多宗教信徒、所谓的女妖和有巫术的人,就在这种无需验证不容申辩的情况下,被施加暴力用火刑活活烧死,或是其他残酷手段处死,至今令人深感恐怖和无比惨痛。中国也曾经大规模迫害佛教、道教等宗教,史书中有灭教一词,可以想象迫害的程度和范围何其严重。中共1950年之后对一贯道的镇压杀戮,就是现代版的灭教案例。今天对法轮功的镇压取缔,其指鹿为马似的诬陷和政治上的险恶用意,与历史上都是一脉相传的。对于中共迫害法轮功,有一种激烈的说法,就是与法轮功相比,中共更象邪教。虽然这说法也很情绪性、非常极端,但两相比较并非毫无一点道理。中共自五十年代在中国掌权后,依靠暴力不经独立公正审判而屠杀的人,最初几年就多达数百万生命。为了维持毛泽东面子和威望,中共明知大跃进错误已经导致饿死人的情况时,却继续坚持这个错误,最后至少饿死二千万人以上。毛泽东为了抢权和独霸权力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摧毁了中国数千年文化和道德基础,中共自己承认文革中遭受迫害包括死亡的就超过一亿人。中共面对1989年和平民众的政治改革要求,竟血腥腥的表示要杀二十万人,以维持二十年的稳定统治,并真的将坦克开上街头屠杀学生市民。而法轮功信众们又干了些什么呢?镇压法轮功的中共能够说的,除了无端诬陷的1400多条人命,不过是上万人围聚中南海上访等等而已。这些或被诬陷或属人权也算邪教证据,中共根据自己的所为又该如何称呼自己呢?我并不是法轮功信徒,对修炼法轮功是否有益并无了解和感受,对法轮功超乎常识的那些教义内容,更是不会相信认同。但是我认同国际人权标准,认同中国民众有信仰和修炼法轮功的权利,反对政权对此构织陷害。这如同对于许多宗教的经卷教义,我也并不了解认同,但是认同人人有权信仰,认同这是人权的最基本内容,认同应该捍卫人类的这一共同价值。我们反对以毫无科学和逻辑的危言耸听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就是捍卫人类免于这类灾难恐惧的权利,自然也是在减免自己今后遭逢这类灾难恐惧。(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青作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