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所有的评论只代表评论员们个人的观点。) 前已谈到,毛泽东统治方式的重要特色,就是以「运动」来巩固共产党的政权,建立效忠机制。 我们先看看中共刚一建政于1950年底开始在农村推行的运动:「土改」,即土地改革。 本来,土地改革只要通过有价收购的和平手段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也就完了。例如台湾实行的三七五减租进一步赎买土地分配给自耕农,未流一滴血便完成土地改革。 但中共实行土改,其前提是侵犯和否定原有的财产权,并把财产拥有者视作罪人,是彻底剥夺地主富农的人格尊严乃至生命。中共当时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虽然宣称其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几年后,中共当局就以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名义把土地又从农民手中收回去了。因此土改运动除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外,主要是为了是给农村人口划分阶级地位,进而分而治之,便于统治。 中共派工作队进入农村实行土改,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只有群众控诉,公开审判,随意处死,造成一片恐怖气氛。大陆有两千多县,照陶铸在广东订下的原则「村村流血,户户斗争」,每村至少要枪决一名地主以“立威”,死人据估算应在几百万至一千万之间,其中有大量无辜者。。 实际上,每一地区凡是有田地的稍有声望的地主土绅,皆被定为「霸」,在必杀之列,「霸」又分三类:一种横行乡里欺压良善的是「恶霸」;一种专作好事如捐款行善、办学、赈济灾荒,这种人中共定名为「善霸」;一种是安份守己,独善其身,好事坏事皆不作,中共称之为「不霸」。但「三霸」都是同一罪行,皆当场处死。 土改的典型场景是斗争会。在每一个乡村,工作队都把地主押上台,让老百姓控诉他们。但经常发生老百姓实在说不出的情况。有一件典型当时传遍北方各省:一个老百姓被共产党干部逼急了,说了一句:「那年他吃了我一个鸡蛋没有给钱。」那位干部立刻抓住这项证据,当众算帐 -- 蛋生鸡,鸡生蛋,..... -- 一笔账算了十年,地主全副家产赔出,全家空手离家。 在斗争会上,几番“控诉”完成后,工作队干部向台下问:「这个人该办甚么罪?」下面安排好的积极分子大喊:「该杀」。于是便即刻枪杀或当场打死。这就开了后来“群众专政”的先河。 同时,土改在共产党与国民党内战时期还成为招兵的重要手段。因为被斗者遇害后,斗人者到了国军进剿共军撤退时,就没有了后路,只有「参军」死心塌地跟著共军去当炮灰。 简言之,中共在其建国初年的「土改」,是一次大规模侵犯人权、特别是财产权和生命权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是后来中共侵犯人权的先声。(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陈奎德作的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