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的军婚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的评论不一定代表本台的观点)去年12月24日,中新网公布了一条消息,说经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日前颁发全军和武警部队执行。这个规定明确禁止中国军人与外国人结婚,禁止中国军人与企图分裂祖国,破坏国家建设活动人员结婚。在对这一规定作出评论之前,我想稍稍回忆一下我们从小所听到和看到的有关军婚的一些事。中国的军队有几千万人,这些人要结婚生子,也属人之常情。但嫁军人在老百姓眼中也有个潮起潮落。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嫁人要嫁解放军在女青年中相当流行。但随着大学招生开始和经商热的流行,嫁军人从八十年代起直到今天,已经不时行了。甚至,在大家一起向钱看的年代,连想当兵的也没几个了。这在当年可是要开后门,挤破头才能办到的事啊。再看看那时的军人家属,能随军的同常是去那些荒山僻野,也没什么乐子好言。不能随军的乃是大多数。每年眼巴巴地盼着见那么几天,大多数时间是守活寡。于是就闹出不少偷鸡摸狗,不守军婚纪律的事来。我还记得看到"奸妇"肩膀上挂着破鞋被批斗的场景。不过那时候小,也不明白个所以然。不过也知道军婚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还有就是报纸上所赞美的军人家属生活与他们的真实生活的差别。军队的定义是国家机器,不应从属于某政党。在中国不然。在中国军队属共产党的领导,服从于政治需要。比如89学生运动的时候,党可以指挥军队进城"平暴。" 既然从属于党,其成员就要绝对地忠诚于党的利益,所以军队要出台一个规定,禁止军人与反党或有可能反党反国的人结婚,以免被吹了枕边风,动摇了军心,泄漏了军机。但这个规定的问题在哪里呢?我看至少有3点:第一:这个规定不是法,却高于法。(除了政治方面的规定外,还把军婚年龄提高了两岁,变成男25,女23)这是对一个自称有司法独立的国家的法律尊严的嘲讽。不过中国类似的规定很多,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第二:部分地剥夺了军人的婚姻自由,起码是选择权。并不是所有军人都从事涉及军事机密的工作。即便如此,也大可学美国的几极背景调查制,如果不合格,可以不任命某人感某件工作,或者让当事人选择是要军装还是要结婚证。但不能别无选择地跟领导批准的人结婚。这是违反人的基本权利的。第三:这个规定是对外国人和居住国外的中国人的歧视。外国人和居住国外的中国人不都是所谓"企图分裂祖国,破坏国家建设"的人。有很多人都很想为国效力呢。(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高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