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的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观点)
六四以后,中共对于不同政见者运动和异议人士,采取的主要政策是所谓的“两手硬”,要么是关进“牢门”将你扼杀在萌芽之中,要么是将你赶出“国门”作为同国际压力进行讨价还价的筹码;而对于流亡海外的异议人士则通过制定黑名单 --- 剥夺其回国的权利,对于那些用各种方式试图闯关回国的民运人士,判处徒刑(或劳教)后驱逐出境(如吴弘达、周勇军等),或者干脆在一开始就将你拒之门外(如韩东方等)。王炳章98年那次闯关回国,被中共逮捕以后,很快就被驱逐出境送回美国。以这样的背景来看中共这次对王炳章的判决,的确让世人跌破眼镜。其中有两个警示是不应该忽略的:
一方面此案难脱中共对王炳章的利用。王炳章虽然是海外民运开创性的人物,并且也作出了彪炳史册的贡献,但不可否认他在组织方面,虽然勇于开拓新的局面,但却疏于巩固自己的“根据地”,屡屡陷入与自己的同志分道扬镳的困局,近年来他事实上已经处于某种“边缘”状态。但是,透过扑溯迷离的案情,你就能找到中共有关方面“设局”的痕迹:从中共竟然到海外将他绑架回去,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之前已经破例开释了他的两位同行者(重要证人),虽然缺乏最基本的事实证据,案件还是选择在胡锦涛“新政”开始之际匆忙宣判,……
对此可以有两种解读:由罗干(李鹏旧部)和周永康(江泽民心腹)控制的政法系统,如果已经向新总书记胡锦涛输诚,那么此案只是胡锦涛借重判王炳章,来宣示自己对民运人士和一切政治反对力量决不手软的镇压立场,如是,考虑到王炳章在民运中的实际影响,中共的利用也是形式大于内容;如果胡锦涛尚未直接有效地掌控政法系统,那就是罗干和周永康及她们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借对王炳章案一意孤行的生硬处理,给口口声声要树立宪法权威的胡锦涛示以颜色。如果存在这种背景,审判王炳章一案,党内权力斗争的因素就要大于中共与民运之间关系的因素。
另一方面,过去人们有一个误解 --- 也许称作盲点更加妥帖,那就是共产党对于异议人士不会采用非法的恐怖手段。这个误解造成的错觉,让不少人受骗上当。其实中共是靠恐怖手段起家的,在他们的字典里,那些恐怖手段成了推崇备至地“革命手段”,即便是对待自己的“同志”也决不吝惜使用这种恐怖手段;你只要看看中共统治下非正常死亡所创造的历史之最和世界之最,其中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讲过去有人在这方面受了蒙蔽,王炳章案足以使你警醒:共产党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是可以不惜一切手段的。把王炳章从越南绑架到中国,这和当年清政府在英国绑架孙中山先生有什么区别?据此,我们有理由继续怀疑:前些年突然死亡的李志绥医生,为什么就不可能是中共海外恐怖活动的牺牲品?!尤其在当今反恐国际潮流背景下,擅长混水摸鱼的中共,更加肆无忌惮地以政府的名义对异议人士和一切反对力量,实行恐怖主义手段。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张伟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