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和平”在中国

北京一个环保机构希望与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合作,在中国开展环保活动。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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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活跃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法新社的报道说,绿色和平希望与北京的一个民间环保组织合作,以在中国站稳脚跟。

记者打电话向绿色和平组织驻香港办公室项目总监卢思成先生了解相关情况,卢思成先生说,北京的这个环保组织正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因为还没有获得批准,所以还不确定这个环保组织最后的中文名称。卢思成先生表示,其实近两年来,绿色和平组织,已经跟中国大陆的多个环保组织合作开展环保活动,北京的这个环保组织最近提出希望能跟绿色和平组织合作,本不是什么大新闻,法新社和《南方日报》对此做的长篇报道有新闻炒做之嫌。卢思成先生说,"过去两年一直在做,我们跟不同的研究单位,不论是国家的,官方的、半官方的,独立的民间的,都有合作,那家研究中心如果成立起来,只是我们其中的一个合作对象。"

卢思成先生向记者介绍了绿色和平组织在中国开展的一些环保活动,"我们有一些科学研究项目,也出版了一份高科技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技术方面的东西给他们,对象主要是科研人员和有关官员,我们研究和出版都是跟一些国家单位,如环保局下面的研究所,学校研究所合作制作的。"

卢思成先生介绍说,目前绿色和平组织在中国大陆的活动由香港办事处分管。绿色和平组织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大陆直接设办事处呢?卢思成先生说,"不是不愿意注册,不是不可以注册,而是现在的法规来讲是没有注册的方法。"

卢思成先生说,目前,中国政府还没有出台国际非政府组织申请在中国注册的相关法规。卢思成先生对此表示理解,"中国政府也欢迎国际上友好的NGO去国内帮助发展,只是因为过去没有相关法规。据我了解,其实民政部已经在制定有关法规了。只是整个国家在转型,不可能一两天把制度改过来。"

中国境内的非政府组织申请注册的程序如何呢?四川成都的环保组织"绿色江河"负责人杨欣向记者介绍说,"民间社团必需要有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同意后,才能向民政部门申请,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主管单位指的是政府部门。绿色江河必需向环保部门进行申请,环保局觉得有资格,而且觉得你确实在做他们管辖范围内开展的工作,他们可能会给你批准。"

杨欣先生说,当时绿色江河组织的审批程序大约用了一个多月。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