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颁布新的城市流浪人员管理办法

中国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废止原有的城市流浪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请听报道录音

据中国官方的新华社的报道,国务院6月18号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旧的《收容遣送办法》规定收容者将被遣送回原户口所在地,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则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新的《救助管理办法》还对救助站工作人员提出了一些规定,要求救助站工作人员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

6月9号,广州市法院对孙志刚因错误收容被殴打致死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名主要被告被判处死刑。目前此案正在上诉之中。 新的《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现有的收容所是转变成"救助站"还是被撤掉呢?对此,山西忻州收容所的值班人员表示,(录音)

这位值班人员说,他们还没有看到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可能近期领导会组织他们学习。

目前的收容遣送费用由谁出呢?这位值班人员沉默了一会儿,说:(录音)

目前中国的福利院接收街头流浪乞讨的人员吗?接受记者采访的上海宝山区社会福利院的值班人员说,(录音)

这名值班人员说,过去10几年中,她们福利院接收过遣送站送来的20几个街头流浪乞讨的智力低下的人员。

谈到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留情况,大连社会福利院值班人员表示,(录音)

上海宝山区社会福利院和大连社会福利院的值班人员都表示,他们还没有听说中国将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建立救助站的消息,也不清楚新的救助站和福利院的区别。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