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案终审维持原判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7号对荷兰籍华商杨斌案和相关企业的“合同诈骗”等罪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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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斌和相关企业的罪案所作“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意味着,杨斌被处以18年有期徒刑,罚金230万元;涉案的两个相关企业被分别处以560万元和40万元罚金。

纽约开业律师项小吉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他所了解的杨斌其人:(录音)

这位律师表示,中国当局在对杨斌的经济罪案作出裁决的同时,也许不妨检查一下相关经济法规有没有漏洞;他说:(录音)

美联社在相关报道中指出,中国对杨斌案的终审裁决,是在对一系列前企业界名人的逃税和诈骗等案件展开调查的背景下作出的。项小吉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录音)

原香港《信报》总编邱翔钟表示,最近的确有一些前企业界名人的经济罪案相继曝光,但是现在还看不出这与上层的统一部署有关:(录音)

美联社说,美国福布斯杂志2001年所报道的杨斌的资产总额约为9亿美元,眼下的资产数额则不得而知。杨斌喜欢奢侈的生活方式。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