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星期二表示,法轮功在海外一些国家起诉中国领导人,是诬告和诋毁中国政府的行为。孔泉敦促其它国家不要受理法轮功提起的诉讼。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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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泉认为,外国法院对另一个主权国家没有管辖权,法轮功在海外对中国领导人进行起诉,目的是为了诋毁中国政府的名誉。这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希望有关国家采取措施,制止法轮功起诉中国领导人的行为。外国法院对另一个主权国家的官员或政府机构到底有没有司法裁决权?外国国家元首的"外交豁免权"在这里又该如何解释?旅居美国的法律专家于浩成先生说:(录音)
过去两年来,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澳大利亚等9个国家的法院,至少提交了12起诉讼案,指控中国领导人或政府机构在过去4年打压法轮功的过程中犯有"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总部在美国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是一个收集法轮功成员受迫害证据的民间组织。该组织香港分部的发言人之一卢洁女士说,法轮功起诉江泽民等中国领导人的案件不是诬告:(录音)
上个星期,美国伊利诺伊州一个法院拒绝受理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和中国政府机构的案件,理由是江泽民做为国家元首所享有外交豁免权,而该法院对中国政府机构也没有司法裁决权。卢洁女士认为,该法院做出这样的决定可能是迫于来自中国方面的压力:(录音)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数据,法轮功自1999年被中国政府宣布为"邪教"取缔以来,已有数百名学员被迫害致死,近万人被判刑。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安培的采访报道。